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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化妆品审核机构要求(进口化妆品如何注册申报备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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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化妆品审核机构要求(进口化妆品如何注册申报备案)

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操作规程:进出口化妆品标签规定

1、(一)国家质检总局在7个工作日内将《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》或《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不合格通知单》下发受理机构。受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颁发上述单证。

2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预包装的进出口食品、化妆品在进出口前,必须进行标签的审核,以下文件列明了办理进出口食品、化妆品需准备的资料和办理流程。

3、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规定:第七条(标签要求)化妆品标签必须确保所载标识内容完整、清晰,不得有印字脱落或者粘贴不牢等现象,不得以粘贴、剪切、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。

4、第八条 化妆品标签审核,是指对进出口化妆品标签中标示的反映化妆品卫生质量状况、功效成份等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进行符合性检验,并根据有关规定对标签格式、版面、文字说明、图形、符号等进行审核。

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

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是中国政府对化妆品生产、流通、进口等方面制定的管理办法,旨在保障化妆品的安全性和质量。具体规定如下: 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,并对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负责。

确认洗面奶的成分、功效等。根据《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的第七条和第八条,进口化妆品必须符合中国的相关规定,包括成分、功效等方面的要求。如有特殊功效宣称,需要提供相关测试报告或文献资料。

第一条 为规范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及其实施条例和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十四条 进出口化妆品经检验合格的,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合格单证,并对进口化妆品监督加贴检验检疫标志。第二十五条 进出口化妆品经检验不合格的,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不合格单证。

化妆品的法律法规有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》、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、《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、《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》和《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》。

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,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,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,根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,应当遵守本办法。

进口的化妆品,必须经国家什么部门检验

1、国家检验检疫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(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)负责所辖地区进出口化妆品的监督检验管理工作。第五条 进出口化妆品必须经过标签审核,取得《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》后方可报检。

2、进口化妆品是需要备案的,否则是不允许进口的。当货物到达国内需要清关时,首先要想商检部门提供化妆品备案书,用于出通关单。通关单OK了,就和报关资料一起提交给海关,用于海关放行。

3、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便利贸易和进口检验工作的需要,可以指定在其他地点检验。第七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。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应当如实记录进口化妆品流向,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。

4、地区)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,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,方可签定进口合同。 第十六条 进口的化妆品,必须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;检验合格的,方准进口。 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化妆品,按照海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。

进口一批化妆品有哪些报检要求

1、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除前三项外,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,为企业申明持有材料,在检验检疫过程中需要验核原件的,可要求企业提供。

2、产品标签和说明书:提供洗面奶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。标签上应包含产品名称、规格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信息。 检验证书:如果洗面奶已经通过其他国家或机构的检测认证,可以提供相应的检验证书,证明产品质量符合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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